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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印能源之爭新啟示:合則互利鬥則皆損

撰文 Pallavi Aiyar
2006/01/14, 週六

北京---抱著變中印兩國能源競爭為能源合作的目的,印度石油部長艾亞爾(Mani Shankar Aiyar)1月11日開始了為期三天的訪華行程。在此期間,兩國將簽署一系列能源諒解備忘錄(MOU),並有望以聯合工作組的形式建立合作機制,繼續推動雙方在能源領域的合作。

長期以來,艾亞爾一直主張建立印中能源合作。他多次在不同場合表示,在世界能源供應短缺的今天,印中“相互競爭總是讓第三國得益”,印中兩國在能源領域完全可以“相互學習和借鑒”,“應加強兩國全球能源安全合作,制止他國在石油資產專案上的漫天要價”。

在北京接受記者採訪時,艾亞爾說:“我們視中國為戰略夥伴,而非戰略對手。在我看來,印中相爭將危及世界和平。在尋求各自能源安全時,絕不應損害對方的安全利益。” 在談到與中國聯手競購第三國的能源資產時,他還建議中印雙方應擴大在能源勘探開採、研發、戰略儲存、能源管道(國內或者跨國)等領域的合作。

儘管合作呼聲不斷,中印兩國能源企業仍是頻頻相互競爭;不過,在多數情況下,印度企業都敗給了實力雄厚,並得到了政府支援的中國同業。在過去兩年裏,印度國營石油公司(Oil and Natural Gas Corp)在哈薩克、厄瓜多爾和安哥拉皆鎩羽而歸。

就在艾亞爾訪華前夕,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CNOOC)以184億人民幣(22.68億美元)購得了尼日利亞油氣田項目工作權45%權益。在競購中,印度國營石油公司的競標(20億美元)因被政府認定為“超出自身實力”以及“不具備商業價值”而被迫退出。不過,艾亞爾對中國贏得競標並不遺憾,因為他認為,這個決定是印度內閣經過審慎考慮後做出的。另外,他指出:“為壓過印度的出價,中方的出價也比原計劃高出不少。”

印度媒體1月10日報道,緬甸已拒絕向印度提供天然氣而把商業興趣轉向中國。報道指出,緬甸能源部在12月7日與中石油(PetroChina)簽署了一份諒解備忘錄,在30年期限內從孟加拉灣A-1區塊向PetroChina出售65,000億立方英尺天然氣。若該消息屬實的話,新德里謀劃已久的緬甸-孟加拉-印度天然氣管道計劃似乎將不得不面臨擱淺的命運。

然而,艾亞爾對記者稱:“緬甸跟中國簽的協議不包括數量和價格,只是一個原則上的協議。印度和緬甸政府就該區塊簽協議的事情已經談判了很久了。我們也把緬甸當作能源資源來源之一。緬甸的資源,包括,但遠遠不止A-1區塊。”

儘管艾亞爾態度樂觀,分析人士指出中國的能源戰略比印度更早滲入外交政策。早起的鳥兒有蟲吃,所以中國已成功地實現了能源供應多樣化,並建立起從非洲到南美的石油供應網路。同為發展中的大國,印度每年進口的石油佔70%,依存度甚至高於中國。艾亞爾也曾多次承認,印度在“石油外交”方面落後於中國。因而,同中國展開合作無疑更多地對印度有利,但中國可不見得會像印度那樣積極回應合作建議。

在中國國際問題研究所(China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的張利軍教授看來,中國已逐漸意識到,同印度這個日益崛起的大國打交道時,有必要建立一個宏觀戰略。印度同美國最近來往密切,美國甚至宣佈支持印度民用核項目的發展,這些舉動引起了中國的警覺。張利軍說,中國希望以能源合作為餌拉攏印度。

當然,中印合作更多的還是經濟方面的原因。在能源競購中,中國雖比印度略勝一籌,但中印相爭導致能源資產的價格大大上漲,故而中方的最終叫價往往比實際價格高出不少。張利軍認為,“中方企業在參與競購時比較盲目,甚至不考慮經濟效應。”

去年8月,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CNPC, PetroChina是其控股子公司)宣佈以41.8億美元的價格競得一家加拿大註冊的哈薩克斯坦石油公司,而印度國營石油公司出價僅為39億美元。不少分析師暗示中石油集團出價過高,而且他們認為,哈薩克斯坦對任何外國石油企業來說都是政治雷區。

在能源問題上,中國過去總是讓國內的大型能源企業去單打獨鬥,不願與其他國家攜手合作。艾亞爾強調,若中印能實現聯合競價,將對雙方(特別是對中國)有利。“中國已注意到,若兩國繼續對抗,最終購價總比理想價格高出不少。此外,中方購買的這些能源資產不但未能確定實際價值,而且政治風險極高。”

中國能源戰略研究中心(China Energy Strategy Center)主任夏義善非常支持這個提議。他認為,中國已深刻認識到,在解決國內能源之渴時,與其他處於相似境地的國家發生衝突將愈加頻繁。“彼此爭鬥只會導致兩敗俱傷;而風險共擔、降低成本的相互合作越來越成為主流。”

去年12月,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與印度國營石油公司進行了里程碑式的首次合作,以各佔50%的比例共同收購了加拿大石油公司在敘利亞一個油田38%的股份。此外,在蘇丹的大尼羅河石油項目(Greater Nile Oil Project)中,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和印度國營石油公司分別佔據了40%和25%的股份。但夏義善說,徹底完成“單打獨鬥”到“攜手合作”的心態轉變,中國仍需一段時間。

市場規則雖是出價高者勝,但艾亞爾相信中印若能建立互信、實現信息共用,雙方未來合作的機會將有很多。在雙邊關係不斷升溫的大環境(2006年更被兩國確認為“友好年”)下,“中印合作”的提出似乎佔盡“天時地利人和”之機。幾日前,印度外長希亞姆•薩仁山(Shyam Saran)來華參加第二次中印戰略對話。此番對話被認為是雙邊關係的又一飛躍;去年4月,中印宣佈聯手收購國際能源資產,標誌著兩國關係完成了“競爭對手”到“戰略性的合作夥伴”的轉變。

分析人士稱,在未來能源競購中,聯手後的這兩個世界大國將獲得更大發言權,因為中印兩國佔全球能源總需求的35%。聯合競購敘利亞的油田,已經充分證明了這一點
作者Pallavi Aiyar是《印度快報》(Indian Express)駐北京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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