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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通史 简编》节选
http://military.china.com/zh_cn/history2/06/11027560/20050405/12218773.html

    十二、清朝政府制定《 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 

     廓 尔喀 战争后,乾隆帝指示福康安等人 “ 将来撤兵后,必当妥立章程,以 期永 远遵循。 ” 牙含章《达 赖喇嘛传》汉文本 61 页,藏文本 158 页八世达赖强白嘉措也表示: “ 将来立定章程,惟有同 驻 藏大臣督率 噶 伦及番众等敬谨遵照,事事实力奉行,自必于藏地大有裨益,我亦受益无穷。 ” 牙含章《达 赖喇嘛传》汉文本 62 页下面是我们从原西藏地 方政府档案册《水牛年奏折》中引出的《 钦定藏内善后章程》 29 条内容:

   (一)大皇帝特 赐一金瓶,今后遇到寻认灵童时用满、汉、藏三种文字写于 签牌上,放进瓶内,由呼图克图和驻藏大臣在大昭寺释迦佛像前正式掣签认定。

     (二)今后 邻近各国来西藏的旅客和商人,或达赖喇嘛派往域外人员,须由 该管主脑呈报驻藏大臣衙门签发路证,并在江孜和定日两地方新派官兵检验。

     (三) 铸造 “ 乾隆宝藏 ” 字 样金币,边缘铸年号,背面铸藏文。驻藏大臣派 汉官会同噶伦对所铸造之章卡进行检查,以求质量纯真。

     (四) 设 3000 名正 规军队:前后藏各驻 1000 名,江孜 驻 500 名,定日 驻 500 名,前藏代本由 驻拉萨游击统辖,日喀则、江孜、定日各地代本,由日喀则都司统辖。

     (五) 关于军队编制,代本下设甲本、如本和定本等,由驻藏大臣和达赖喇 嘛挑 选年轻有为者充任,并发给执照。

     (六)今后征 调兵丁,每年每人应发粮食 2 石 5 斗, 总共为 7500 石。受征 调的 兵 员,由达赖喇嘛发给减免差役的执照。

     (七) 关于军队装备,十分之五用火枪,十分之三用弓箭,十分之二用刀矛。 各兵丁要 经常操演。

     (八)达 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收入及开支,驻藏大臣每年春秋两次进行审核。
   (九)吉隆、 绒夏、聂拉木等地方免去两年一切大小差徭,宗喀、定日、喀 达、从堆等地方各免去一年的差徭。免去前后藏所有人民 铁猪年以前所欠的一 切税收。

   (十) 驻藏大臣督办藏内事务,应与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平等,共同协 商 处理政事,所有 噶 伦以下的首脑及办事人员以至活佛,皆是隶属关系,无论 大小都得服从 驻藏大臣。

     (十一) 噶 伦缺补时,从代本、孜本、强佐中考察个人政绩,由驻藏大臣和 达 赖喇嘛共同提出两个名单,呈报大皇帝选择任命。其余人员可由驻藏大臣和 达 赖喇嘛委任,并发给满、汉、藏三种文字的执照。

     札什 伦布的工作人员,由班禅额尔德尼和驻藏大臣协商委任。

     (十二)达 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在世时,其亲属人员不准参预政事。

     (十三) 驻藏大臣每年分春秋两季出巡前后藏各地和检阅军队。各地汉官和 宗本等,如有欺 压和剥削人民事情,予以查究。

     (十四)今后廓 尔喀、不丹、 锡金等藩属之回文,必须按照驻藏大臣指示缮 写。 关于边界的重大事务,更要根据驻藏大臣的指示处理。外方所献的贡物, 也 须请驻藏大臣查阅。所有噶伦都不得私自向外方藩属通信。

     (十五)西藏的吉隆、 聂拉木等地区和廓尔喀疆土相连,又为交通要道,须 树立界碑,限制互相出入。

     (十六)今后 边宗宗本均由小宗宗本及军队头目中选派, 任 满三年后考查成 绩,如果办理妥善升用,否则革退。

     (十七)普通士兵有 战斗能力者,虽非贵族亦得升任定本甚至逐级升至代本。
   (十八)堪布 应选学问渊博、品德良好者充任之。其人选由达赖喇嘛、驻藏 大臣及 济咙呼图克图等协商决定,并发给加盖以上 3 人印章的 执照。

     (十九)政府税收,照所定新旧章卡 兑换之数折收。公平采买各物。

     (二十)吉隆、 聂拉木两地方抽收大米、食盐等税,除非请示驻藏大臣同意, 不得私自增加税 额。

     (二十一)今后所有免役 执 照一律收回,所有差役平均 负担。其因实有劳绩, 需要 优待者,由达赖喇嘛和驻藏大臣协商发给免役执照。

     (二十二)达 赖喇嘛所辖寺庙之活佛及喇嘛,一律详造名册,于驻藏大臣衙 门和达赖喇嘛处各存一份,以便检查。

     (二十三)青海蒙古王公前来迎 请西藏活佛,须由西宁大臣行文驻藏大臣, 由 驻藏大臣发给通行护照,并行文西宁大臣,以便查访。

     (二十四)各活佛 头目等因私外出时,一律不得派用乌拉;因公外出时,由 驻藏大臣和达赖喇嘛发给执票派用乌拉。

     (二十五) 对 犯人所 罚款项、没收财产,必须登记,呈缴驻藏大臣衙门。无 论公私人员如有诉讼事务,均须依法公平处理。

     (二十六) 每年操演 军队所需用之弹药,由噶厦派妥员携带驻藏大臣衙门之 公文,前去工布地方制造。



     (二十七)所有卸任之 噶 伦及代本,应将公馆及庄园移交新任,不得据为私 有。

     (二十八)不得提前 发给活佛及喇嘛之俸银。

     (二十九)派人催 缴赋税,应按规定期限办理。各村逃亡户之赋税负担应予减免。

     十三、《 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实施范例 

关于如何实施 29 条章程的 问题,以最为重要的如何实施寻访达赖、班禅为主的各活佛转世灵童的条例为例,接到皇帝关于必须实行金瓶掣签的诏书后不久,八世达赖喇嘛颁布全藏《水牛年公文》,(《水牛年奏折》, 108—110 页)从此 开始实施金瓶掣签法。如:第十世达赖楚臣嘉措、十一世达赖克珠嘉措和十二世达赖赤列嘉措等,均 由 驻藏大臣亲自金瓶掣签,决定灵童。九世达赖隆朵嘉措和十三世达赖土登嘉措因生相奇特,没有出现有争执的其他人选,经过驻藏大臣的认真研究表奏大 皇帝,免于金瓶掣定。八世班禅 额尔德尼丹贝旺秋和九世班禅曲杰 尼 玛等大喇嘛也是通过金瓶抽签确定的。

     在建立藏 军、外联事务、委任辞退官员、职权等重大制度方面,从第十五 饶迥铁猪年(公元 1911 年),基本上 实施 29 条章程, 这些在原西藏地方政府的 历次档案中均有依据。 
关于印制藏币问题,廓尔喀诬蔑西藏流通的尼泊尔旧章卡和廓尔喀新章卡差价很大。因此,开始铸造银币。水牛年(公元 1793 年), 铸造刻有 “ 乾隆宝 藏 ” 章卡 银。从此,历代清朝皇帝时期,逐渐铸造发行了有 “ 嘉 庆宝藏 ” 、 “ 道光宝藏 ” 、 “ 宣 统宝藏 ” 等字 样的藏币,和白银相同。(《西藏地方货币简史》 , 14—20 页)

“ 噶厦印 册 ” 中 经常有关于顶子、职位等级和升迁、年限、替换、名册的 记载,由于原本破损,公元 1842 年,新 编册子,内言:根据其成绩,额外奖赏。 驻藏大臣共同传令,全部接受,认真分析,不失任何所需词义。

……

节选自《西藏通史简编》 —— 此 书为藏文历史巨著《西藏通史 —— 松石宝串》(西藏著名的 历史学家恰白 . 次旦平措主 编,诺章 . 吴 坚、平措次仁等多位专家学者参与编撰)的汉文压缩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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